2017年11月18日 星期六

證據能力 (Admissibility)

證據能力 (Admissibility):證據資格,證據的真實性。 違法蒐集的證據不具證據能力。

證據證明力 (the Weight of the Evidence):證據與待證事實的關聯性。

有證據能力,才有證據證明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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