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寫給金納斯利的一篇關於閃電與電之相同的稿子,寄給我一位朋友米切爾博士,也是該學會會員。他寫信告訴我文章宣讀後,遭到行家們的嘲笑。然後福瑟吉爾博士看過後,認為價值非凡,不可扼殺,建議刊印。於是柯林森先生把文章交給凱夫,刊登在他的《紳士雜誌》上;可是凱夫卻單印成冊,由福瑟吉爾博士寫序。凱夫對能獲得的利潤胸有成竹,後來經過增訂,冊子擴充為一本四開本的巨著,印刷發行了五版,他卻沒花半毛支付稿費。
這些文章要在英國引起廣泛關注需要時間。一本論文集碰巧落在布封伯爵手裡,他是法國鼎鼎有名、眾望所歸的科學家,而且名滿歐洲,他說服達里巴爾先生將之譯為法語,在巴黎出版。然而,此書卻得罪了皇室科學導師諾萊神父,他也是位能幹的科學家,自己發展出一套電學理論,出版後風靡於世。他起初不相信這本著作出自美洲人,所以他說這是在巴黎的宿敵捏造,以貶損他的理論體系。後來,了解真有費城的富蘭克林存在後,他寫了一封公開信 (其實主要是寫給我看) 以捍衛他的理論,否定我的實驗,由此推斷見解的真實性。
我一度打算答覆神父 (其實已經開始寫了),但考慮到我的作品僅是實驗描述,這些實驗誰都可以重複和證實,得不到證實,也無法捍衛;或者是觀察資料的描述,當作推測提出,而不是當作信條宣布,所以我沒有義務去捍衛它。再者,兩人之間的爭論用兩種迴然不同的語言寫出來,由於翻譯有誤,又引起對彼此意思的誤解,因為神父信中很多內容都是以翻譯中的某個錯誤為根據,這樣一來,爭論會沒完沒了,於是我決定讓我的文章自主浮沉,我相信利用公眾事務之餘的時間做新的實驗,比耗時間爭論已經做過的實驗強。
節錄至《富蘭克林》第二版
http://www.books.com.tw/products/00107103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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