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國讀書的時候,我問美國的同學說,你人生的目標是什麼?他們給我一個有點空泛的答案:快樂。
他們也反問我,我的人生的目的又是什麼?我回答說,「吃的苦中苦,方為人上人。」我們來美國念書的目的不正是要吃苦,希望未來能夠出人頭地。
台灣人擅長吃苦,所以造就了台灣的低薪與過勞;而追求快樂的美國人,卻成了世界經濟強權。
農業與早期工業時代需要吃苦,因為一分耕耘一分收獲,台灣也成了亞洲四小龍之首。但是在服務與創新的年代,我們需要更多的熱情。只要找到熱情,就會有源源不決的努力與創意,吃苦就像吃補;如果少了熱情,吃苦就傷身,就真的需要吃補了,難怪台灣的吃補文化也很發達。
我們常常呼籲,企業想轉型,就要做高附加價值 (high value-added) 的事情,也就是多花一塊錢的成本,能夠賺取超出一塊利潤的事。舉例來說,服務比製造的附加價值來得高,同樣是一碗麵,在服務好的餐廳裡,就會比在服務差的餐廳裡貴很多。
製造,是一種肉體的勞務 (physical labor),需要吃得苦中苦;服務,則是一種情緒的勞務 (emotional labor),需要熱情。台灣經濟要轉型,不只要吃苦,還需要培養熱情。
摘至 經理人雜誌 No148.《網路時代的生態管理:企業訂規則,用戶自成生態》 盧希鵬 教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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